司法,为诸暨科学发展作出新贡献——诸暨网-凯发一触即发
发布时间:2014-11-19 16:17:58
来源:诸暨日报
编辑:陈璐 审核:杜萌颖
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紧扣“发展、稳定、管理”三大核心任务,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为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化水平,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和谐幸福新诸暨作出了积极贡献。《法制日报》、《浙江日报》、《浙江法制报》等主流媒体相继报道诸暨司法行政工作成效。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显成效
2012年12月,新招录的司法局公务员郦玲玲,被派驻店口司法所工作。2012年,司法局新派出司法员8名,目前全市27个司法所中,该局已派遣29名司法员,并在枫桥镇枫源村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室试点。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组织,基层政法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等职能。2012年,司法局以“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为抓手,扎实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新创建诸暨市级规范化司法所3家,申报绍兴市级规范化司法所3家、省三星级规范化司法所3家。同时建立完善纠纷预防、排查和调解制度,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等专项活动,重大矛盾纠纷及时上报,并做好疏导。全市司法所在化解民间纠纷、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矛盾纠纷,枫桥式大调解
2012年8月,诸暨市调解总会举行成立大会。调解总会吸纳会员108个,其中65家团体会员单位中,除了人民调解组织外,还有专业调委会、行政调解组织和司法调解组织的加盟。
2012年,全市共组织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14次,排查出纠纷及不安全因素7379件,调处成功7131件,调处成功率96.6%。成立市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半年时间里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2816件,调处成功率90%。该局健全六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在9个重点镇乡(街道)选聘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组织培训人民调解员42场6646人次。实施人民调解“以案定奖”制度,深化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信访调解衔接互动,积极引导开展司法确认,与市检察院联合成立检调对接人民调解室。与市人民法院联合创办《诸暨大调解》期刊,山下湖镇“老龄人维权调解中心”的“维和”老娘舅获“风尚绍兴”栏目年度人物奖,并被推荐为“中国好人榜”候选人。
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 心,“一站式”便民
前不久,来自广西、贵州等5个省的农民工追讨劳动工资3万余元,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于2012年8月正式运行后,实行“一站式”法律服务模式,律师、法律工作者值班制度。中心内设有法律援助、司法鉴定、调解咨询、法制宣传、受理投诉等服务项目。浙江省省长李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宋光宝、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来诸视察时,对该中心给予了充分肯定。
该局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及“关爱弱势群体,法律援助进万家”活动;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情暖农民工”、“巾帼维权”、“春苗”、“夕阳红”工程建设;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市林业局工作站,为林农维权。做好申请劳动仲裁的务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咨询接待和受理工作,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每周一、三上午定期为务工人员提供零距离的法律服务;采取预约、上门、网上咨询等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坚持诸暨日报刊发12348法律咨询栏目。
2012年,诸暨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浙江省妇女维权示范岗。
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优化服务
2012年4月7日至8日,市司法局在市委党校举行“强素质优服务”主题教育暨业务培训会,拉开了诸暨法律服务行业进一步规范优化服务的序幕。省司法厅副厅长李会光亲临授课,省里的专家及本市资深律师、礼仪培训师也被邀请来讲课。
2012年,该局着手筹办“青年律师之家”沙龙,在全省率先开展律师领证前品行考察。对辖区内各法律援助联络点进行督查,并培训联络员。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加强法律服务助推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编印《诸暨市法律服务手册》。完善市领导下访随行的27名顾问律师,参与市领导接访86人次,参与化解信访、调解案件64件。有23个镇(街)、30个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并出台《诸暨市法律援助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立评估体系,明确奖惩制度。
法律服务,撑起经济民生“保护伞”
2012年,全市律师事务所办案6296件,同比增长66%;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各类案件2252件,同比增长42%;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4110件,同比增长13.6%。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21件,同比增长25%,受援人数达849人,接待来访2135批3517人次,解答法律咨询4083件,挽回经济损失2367万元。
2012年,市政府法律顾问、骨干律师帮助一些困难企业进行重整重组,成为司法服务经济民生的一大重点工作。
围绕“主动有作为”的理念,市司法局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为企业解困解忧工作建议方案,邀请省级专家来诸暨作业务培训,提升了律师处理破产案件的专业素养;指导浙江博凡律师事务所等4家申报成为省高院第二批破产管理人,协助企业进行重整重组。积极为城东新城拆迁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为拆迁户提供法律咨询200余次,参与办理征收房屋的继承、析产、委托等一系列公证90余次,组织优秀律师免费为征收户代理法律文书。与市纪委衔接,对发包过程和合同文书等开展合法性审查。运用信托合同公证、质押合同公证等方式为企业融资解困8.5个亿,开展上门服务100余次。
社区矫正, 管好了特殊人群
2012年12月,市矫正办组织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对枫桥、大唐和阮市3个镇在册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点验和教育。近日,安华等司法所还走访慰问了辖区内生活困难社区矫正人员家庭。
2012年全市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024人,在册刑释解教人员3150人。市司法局强化特殊人群管理,认真做好审(诉)、假释前社会调查,建立了58人组成的社会调查员队伍。全年接受法院审前社会调查599件,监狱假释前调查285件、保外就医前调查27件。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该局加强社区矫正组织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对全市社区矫正监管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和暗访,在枫桥、应店街司法所召开“入矫宣告流程”现场会,在各镇(街)开展集中点验教育两次,到会率95%以上。通过排查重点人员执行实时监管,确保十八大期间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建立完善的安置帮教网络,落实源头帮教、过渡帮教、日常帮教、难点帮教“四项帮教”措施,与绍兴劳教所对接,对诸暨籍劳教人员实行提前帮教。
“六五”普法,深入推进法制宣传
2012年5月,全国部分法制类网络媒体40多位记者考察团,赴海亮集团开展“新媒体法制宣传浙江行”活动实地采风。
2012年,司法局在全市组建四级普法宣传新网格,确定普法联络员1020人,建立联络员队伍87支。完成浣东街道“法治文化园区”建设前期方案;组建由50余人组成的表演、摄影、书法3支专职法制文艺宣传队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六五”普法知识竞赛、“法在心中”征信征文歌咏竞赛、宪法知识竞赛。编印以《土管法》、《城乡规划法》、《会计法》、《招标投标法》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法律知识读本》,首批向镇、村干部发放1万册。组织“六五”普法讲师团下乡进村开展“新民大讲堂”。建立普法短信平台,向5000多人发送普法短信71000余条,制作普法宣传纪念品10000份。积极开展第十个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举办青少年道德法制教育65场次,播放法制录像片15次,发放《中小学生法律知识读本》5000册,并数次组织青少年参加法庭旁听,使万余名青少年受教育,还指导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民主法治村(社区)
建设,促进公平公正
2012年12月,本报记者来到我市首个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村的山下湖镇新长乐村采访。
前不久,阮市镇视南村、王家井镇新旭村、陈宅镇大罗村、牌头镇牌上村、浣东街道曲陶阮村被评为2012年绍兴市级民主法治村。同时,王家井镇新南村已申报省级民主法治村。目前我市已成功创建512个市级、46个绍兴市级、10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2012年,市司法局重新修订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四民主、两公开”要求,突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依法建章、以制治理”,并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绍兴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奖励额度分别提高到30000元、10000元、5000元。民主法治村(社区)的成功创建,从根本上促进了社会公平公正,扎实有效地推动了基层各项事务的民主化、法治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