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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扶持政策出台 入驻产业园区可免三年租金——诸暨网-凯发一触即发

发布时间:2014-11-19 16:18:01 来源:诸暨日报 编辑:陈璐  审核:杜萌颖
    记者 吕岚

    为引导企业借助电子商务拓展国内外市场,加快推进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只要是在我市注册纳税,且通过信息网络,以电子数据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实现经营活动的电子商务企业或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均适用该《意见》。

    从扶持内容和标准来看,对入驻电子商务园区的电子商务企业及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办公用房,前3年按实际租用面积,租金全免,每年由市财政以每平方米不超过250元的标准补助给园区业主;对园区企业或服务于园区企业的仓储物流公司,在园区内仓储租用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每年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补助,每个企业每年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连续补助3年;对市外引进入驻园区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5年财政扶持,其对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给予前两年80%、后三年50%的奖励扶持;对园区宣传费用、公共区域日常维护等费用予以50%补助,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连续补助3年;园区每引进一家年销售额超500万元、1000万元的电子商务企业,分别奖励园区管理公司2万元、5万元。

    在培育与引进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方面,国内外知名的综合性或专业性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或建设对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对通过b2b、b2c、c2c等电子商务形式实现年销售收入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经营主体,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园区内企业获省级及其以上部门表彰、获评市“电子商务十佳企业”的,则优先安排项目申报及政策资金扶持;同时,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以实际使用为准)用于开展电子商务宣传培训、职校电子商务班办班补助、电子商务企业孵化培育、电子商务协会组建及日常运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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