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别人偷窃直接绑人被拘留10天——诸暨网-凯发一触即发
他被处以治安拘留10天
发布时间:2014-11-19 16:20:20
来源:诸暨日报
编辑:傅灵栋 审核:杜萌颖
■通讯员 陶蓓静
因怀疑别人偷了自己的钱,家住直埠的老张找来了“嫌疑人”,将其捆住双手绑在家门口长达半个多小时,殊不知自己的行为也触犯了法律。
家中装修门洞开 三千元现金不见了
3月份,直埠的老张正在为装修新房而忙碌,装修期间家门敞开,方便工人进出。3月22日上午,老张在新房做木工,从二楼下来的时候,看到有个陌生的外地男子走进一楼客厅里。见到老张,那人递上一张名片道:“我是做楼梯的,在诸暨开了好几家店,有需要联系我!”老张咨询了一些价格方面的问题后,对方就离开了。到了中午,老张吃饭的时候,突然发现放在一楼外套里的三千多元现金不见了,莫非是被刚才那家伙偷走了?
分发名片小广告 被疑是贼遭捆绑
第二天一大早,老张就拨通了名片上的联系人郭师傅电话,说让他来家做楼梯,没料到……郭师傅告诉民警:“我只是到他家里去分发名片小广告!”
40岁的郭师傅是河南人,到诸暨也有些年头了,主要做楼梯装修生意。3月23日早晨,他接了电话当是生意上门,兴致勃勃地骑上摩托车就打算去量楼梯尺寸,到了老张家,谁料被老张直接揪住了衣领质问:“你竟敢偷钱!”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郭师傅就被老张拉到大门口,然后被一根绳子牢牢地绑在了门口的柱子上面。无论郭师傅如何解释澄清,老张都听不进去:“我只想拿回我的钱!”说着还翻了郭师傅的衣服口袋,但只找到了两百多元现金。“审讯”了半个小时之久,没有结果,老张只好作罢,拨通了110报警。直到民警赶到,老张才从门柱子上解绳把郭师傅放下来。
偷盗尚未定论 捆绑也是侵权行为
民警将老张和郭师傅都请到了派出所,当被问及为什么要将郭师傅绑在门柱子上时,老张仍然振振有词地说:“我看他鬼鬼祟祟的,我的钱极有可能是他偷的!我绑他就是怕他逃走了!”老张还强调,现在贼骨头那么多,抓到了就得绑起来打。
工业新城派出所办案民警张彬介绍,无论郭师傅是否存在偷窃行为,老张都无权将其捆绑审讯,更没有权利下定义说郭就是小偷,将人捆绑在门外示众,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侵害他人的人身权益,已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项之规定,老张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