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首发“执行敦促公告”——诸暨网-凯发一触即发
老赖要是再赖着,名字要曝光、生活要受限
发布时间:2016-09-15 08:57:27
来源:诸暨日报
编辑:陈金伟 审核:杜萌颖
■记者 王玮 通讯员 杨敏儿
市人民法院近日首发“执行敦促公告”,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公告中明确,市人民法院将采取更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施加更持久的执行压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市人民法院对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未按规定申报财产或不如实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一律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市人民法院将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以及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等犯罪;还将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并对被执行人或第三人占有、使用的涉案房地产予以强制腾退,有效化解金融机构不良信贷风险。
同时还将加大宣传力度,老赖的信息不定期通过各种媒体曝光,让老赖无处逃遁。
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所有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被执行人,应主动向债权人或者到执行法院自觉履行义务。否则,将依法受到制裁。这是为了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也是为了努力保障胜诉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诚信守约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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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高消费9种情形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