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家中24万元的物品被盗——诸暨网-凯发一触即发
他们把一场债务纠纷编排成入室盗窃
发布时间:2019-11-21 09:59:22
来源:诸暨日报
编辑:侯雯雯 审核:杜萌颖
■记 者 楼婷
通讯员 张杭菲 杨佳丹
近日晚上,一名家住安华镇的女子拨打了110,称家中2.2克拉的心型钻戒、欧米茄蓝宝石手表、苹果7限量红手机被盗,一共价值24万元。
报警女子沈某告诉民警,她和男友陆某从家里的监控发现有人从纱窗爬进她家,翻动了房间里的东西,偷走一颗价值20万元的心型钻戒、一只价值3万元的手表,还有一只限量的手机,也要1万元。
大唐责任区刑侦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勘查,发现沈某家是刚装修好未入住的。“我当时就觉得有点可疑,房子都不住人的,怎么会放这么贵重的几样东西。”民警李烈炯说。沈某向民警提供了监控视频,并称其中一个叫石某的人是她前同事。现场初步询问时,沈某在说丢失物品的时候言辞闪烁,有点慌张,民警更加觉得这个案子可疑。
之后,民警将沈某和陆某带到派出所进行询问,让他们描述家中被盗物品的情况。结果,陆某一下子说手机放在柜子里,一下子又说在手机盒子里,前后说法不一。沈某还一直询问民警,如果中途撤案有没有关系,会不会被当做报假案。两个人的言辞,更加断定了民警的猜想。
但是,民警当晚没有掌握到更多的证据,也联系不上石某,只能让沈某和陆某先回家。李烈炯发现,他们俩走出大门的时候似乎在商量着什么。
第二天,民警联系上了石某,确定了沈某与他有债务纠纷,石某承认闯进了沈某家,但否认了盗窃。民警也盘算着,如果只是单纯的债务关系,应该不会盗窃。
这时候,沈某和陆某找到民警,并改口说戒指、手表、手机没有丢,是家里人收起来了。民警将计就计,让他们把这些物品拿出来,却发现并不是最初描述那些。经过多番询问,他们俩承认谎报了警情。
原来,沈某与石某有经济债务纠纷,当她和陆某发现石某等人擅自闯入自己家中,且有物品翻动痕迹,就想到了谎称贵重物品被盗,借此诬陷石某,并让他去坐牢。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诸暨市公安局决定给予沈某、陆某二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同时,石某等四人因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被给予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